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分包2
重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就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
二、 招标编号:
ZJZB-202 5 - 11760
三、 项目情况:
(一) 采购 内容:
现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名称 | 标包划分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中标人数量 | 说明 |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 | 分包 1:软件部分 | 1200万元 | 1家 | 同一家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分包,可同时兼中两个分包。 |
分包 2:硬件部分 | 800万元 | 1家 |
交货期:
分包 1:产品配送至新桥医院指定地点,软件系统安装及调试均在医院指定办公场所。合同签订12个月内完成产品配送及项目施工,相关设备及系统各项功能正常运行,达到验收条件。
分包 2:产品配送至新桥医院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均在医院指定办公场所。合同签订12个月内完成产品配送及项目施工,相关设备及系统各项功能正常运行,达到验收条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 一 ) 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 的资质要求如下 ( 分包1 ) :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人以下原厂著作权(授权无效)关键词:“预约”、“号源”、“自助系统”、“掌上医院”、“决策支持”、“随访”、“健康宣教”、“支付对账”、“门诊服务”、“住院服务”中的不少于5项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证书获取时间不得晚于招标文件公示时间。
2.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需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ISO27001或GB/T2208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ISO20000或GB/T2440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从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二 ) 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 的资质要求如下 ( 分包2 ) :
1、投标人所投自助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所投门诊自助设备产品型号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CC证书,具有符合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III类技术规范检测报告提供佐证材。
2、要求投标人具有三甲医院银医项目服务案例,提供2021年1 月1日以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不少于三份)进行佐证。
3、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从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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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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