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四川省成都市委员会2025年员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四川省成都市委员会2025年员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四川省成都市委员会2025年员工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DTT-20250119-1602)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估采购含税金额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 拟采购成都市委员会2025年员工生日慰问品。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份)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份) | 预估含税单价(元/份)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员工生日慰问品 | 200 | 442.48 | 500 | 13% | 88496.00 | 100000.00 | 须为每员工提供 500 元的平台购买消费金额,员工可直接登陆供应商自营平台自行选择相关产品 |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 1 名至第【 2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产品质量得分高者优先;产品质量得分相同的,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2 名,若可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
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供应商的报价折扣(ON)超过含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 拟采购成都市委员会2025年员工生日慰问品 (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
2.2 交货期: 下单后在省会城市48小时内到达,其余地市72小时内到达。
2.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的国内类似业绩。
注:
1 )类似业绩范围:烘培类产品销售业绩;
2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 )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 )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 )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 )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等必须是供应商的:①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等资料不得通用。
3.3 控股、管理关系: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注:审查相关的承诺。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 / 四川省同类服务(食品类 ) 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3.7 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专门负责本次项目的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客服人员 2 名、技术支撑人员 1 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推荐、商务处理、项目实施、物流、售后、对账管理等,安排专门的项目经理对接本项目,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节日时令的产品范围推荐,采购人在推荐产品范围内下单。通知开票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及相关结算单据。
注: 1 )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 2024 年 8 月(含)以后任意连续 3 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或其总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以上人员不允许复用。
4 )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必须是参选方的人员:①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人员;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员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人员均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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