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康养产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年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康养产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康养产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41230-007 ), 采购人 为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康养产品服务,在中控屏、手机端和云盘等为用户提供AI健康咨询等服务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1) 项目含税预算:96万元。
( 2)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1人;
( 3) 技术要求: 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4) 进度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 13周 内 完成 产品功能 以及授权的交付 , 工作计划详见技术规范书 。
( 5 ) 技术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 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 如下:
第一部分
标的物 |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 总价 报价(元)
第一期 | 产品 对接及 授权交付 | 283018.867
产品迭代优化维护 | 94339.622
第二期 | 产品迭代优化维护 | 283018.867
第 二 部分
标的物 | 最高响应限价 不含税 总价 报价(元)
月活用户 运营维护服务 | 245283.019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 人和 采购 代理机构。 供应商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询比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
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2.1.2响应产品、公司及人员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AI 大模型部分:
①应答 产品 及制造商资质: 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可为用户提供 AI医疗领域专业的健康咨询等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②应答 产品 的销售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不少于1份(含)的销售业绩。 (基于 AI康养大模型的AI报告解析或AI健康咨询等服务) 。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业务种类需涵盖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服务),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1. 4 供应商 须提供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 采购 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一张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
2.1. 5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响应 。
2.1.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 响应 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 询比 项目 响应 。注:满足要求并填写完整的《 供应商 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
2.1.7 代理商:接受代理商应答。 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2.1.8知识产权:响应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 响应供应商 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 月12日0时0分至 2025年 3月15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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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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