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相机比选公告
上海
红外相机 比选 公告
红外相机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名称为 红外相机 项目,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为 31/01 ,采购人为 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比选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二、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采购范围: 红外相机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
2.2 实施周期: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独立订立合同方面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需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公司文件 /制度,或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的书面材料)
3.2供应商过往业绩方面
供应商在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光学、通信相关的仪器销售案例。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若合同不足以证明其项目经验,还需提供用户证明或项目验收等能证明其符合业绩经验的其他材料。
3.3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在评审现场查询到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相关名单。
3.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2)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提供项目设备的原厂授权函(原件或复印件)。 ( 3)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接受代理商参与。 (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分包。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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