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采购海门区城区部分桥梁维修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4-NTDZ-C2025-0008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处采购海门区城区部分桥梁维修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4.0568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4.0568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及道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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