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横石一街工程图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横石一街工程图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西座C5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CG-【2025】001
项目名称: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横石一街工程图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条路,规划建设横石一街,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清远市清城区石角片区,北临石角镇区,位于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北部,距离清远市中心区18公里,全长约348米。华清产业大道现已通车,北部片区部分尚未开发,本项目是横寮三街连接横寮二街(现状南横路)的一条重要交通枢纽,也是广清产业园A区北片路网中的一条重要通道。
2.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清远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对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横石一街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包括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审查。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2)。(六)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工程)。(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