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鹤岗分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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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鹤岗分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哈产代采(2025)第0099号
1.招标条件
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购买公务用车广汽传祺M8公务版(排量1.8T)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
2.2项目预算:18万元(含税)。
2.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2.5供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7委花园大厦B栋。
2.6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鹤岗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 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专用条款:
1.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相关品牌的经销商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所有车辆参数需求,如有一项参数不满足需求,则视为参与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6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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