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JH[ZC-CS-2025]008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按财库〔 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