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含饮片代煎代配、配方颗粒调剂)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GK2024--0625
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含饮片代煎代配、配方颗粒调剂)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的签订模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承诺,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智能化调配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内单独列明相关承诺内容或在投标(报价)函中提供相关承诺。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其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间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