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清漪江九年一贯制学校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272025000006
项目名称:平武县2025年学校大宗食材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2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次采购肉类产品从2025年春季合同签订时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为止(每期以实际天数、人数计算为准)。
采购包2:本次采购蔬菜产品从2025年春季合同签订时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为止(每期以实际天数、人数计算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投标人或其投标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扫描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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