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上游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重庆
开州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上游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州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已由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开州发改审〔2023〕6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湖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余由项目法人多渠道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湖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 开州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上游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开州区汉丰湖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造浪池漂流河、滑道等室外水乐园项目,配套接待大厅、园林景观及市政管网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9802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214.88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水上游乐设备制作及安装、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开州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分批实施;2.本次 对 “ 开州区汉丰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上游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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