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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公共实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共实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3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317

2.项目名称:公共实训服务

3.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公共实训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2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采用“分包预留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的方式进行采购,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文件之一:

(1)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2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分包承担主体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2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投标人和分包承担主体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如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10.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材料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新成立公司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说明相关情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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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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