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外工程质量检测(重)招标公告
广西
-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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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外工程质量检测(重)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661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外工程质量检测(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6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桂林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环路以外的建筑面积为:82202.71m²,具体包括:1#学生宿舍楼 $7309.31\mathrm{m}^{2}、$ 2#学生宿舍楼16251.86m、3#学生宿舍楼15779.26m、学生宿舍与单身教师宿舍楼 $7300.29\mathfrak{m}^{2}$ 地下室一区6559.37m²、地下室二区6715.49m²、办公楼22063.29m²、大门223.84m²、室外景观、海绵城市、1#2#3#桥梁、水系等工程等(建设规模可根据发包人要求变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外工程质量检测(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主环路以外工程质量检测(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口无要求回有要求,要求2021年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检测服务项目(承接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以通过“桂建云”库审核的为准)。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3.7.1根据桂建发(2022)9号文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检测监管系统将不再接收异地试验室上传的检测信息”。
3.7.2 根据桂建发(2022)9号文规定: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开展检测业务。
3.7.3分包行为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3.7.4上述3.6条内容不适用本项目,删除此条款。
3.7.5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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