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园路运动场钢结构和地板及市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地板维修改造项目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四川
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公园路运动场钢结构和地板及市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地板维修改造项目选取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告
为完成公园路运动场钢结构和地板及市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地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工作,我中心拟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内容
(一)代理范围:对公园路运动场钢结构和地板及市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地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招标进行全过程代理。
(二)代理内容:公园路运动场钢结构和地板及市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地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施工单位招标代理工作:
1. 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 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 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必须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二)招标代理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且在广安区城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及开标室。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业主: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 项目名称:公园路运动场钢结构和地板及市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地板维修改造项目
3.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
4.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7 万元
四、服务收费
各报名单位 一次性报价 。报价包含代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包含专家评审费用 ) 。最高报价不超过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的 1%,最低报价不低于合理成本价。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
(四)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五)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收费标准、业绩、履约评价、组织机构配置、人员配置、硬件条件、保密方案等);
(六)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七)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 5年3月12日至 202 5年3月17 日
(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5 : 00—1 8: 00 )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04 室(广安市广安区柯家井路 158 号)
(三)联系人: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 202 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09 : 00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09 : 30
报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报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八、选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 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09 : 40
(二)地点: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九 、代理机构确定办法
1 、代理费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代理机构。若报价相同,随机抽签决定中选代理机构。
2 、以中选代理机构的报价作为该项目的中选价签订合同,支付方式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十、有关要求
合同 中约定 。
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 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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