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玛热勒苏镇直属一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建设
新疆
额敏县玛热勒苏镇直属一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建设
( E654200393000082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额敏县玛热勒苏镇直属一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建设(文号:额农领办字〔2025〕18号)已由额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额敏县玛热勒苏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519.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2.项目规模: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0825001001
标段(包)名称: 额敏县玛热勒苏镇直属一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建设
招标范围: DN50-DN250自来水管道1477米,检查井204座,消防水鹤3座,拆除恢复现有沥青花砖路面18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31日
总工期: 1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并且拟投入本次工程人员均备案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 项 信誉要求:(1)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 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打印查询结果记录为准) 其它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文件(新水厅【2020】239 号)文件”《关于调整全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2)疆外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类人员”按照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证件为准。 (3)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 (4)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ome (5)委托人及以上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均须提供近半年的个人社保明细 (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1 2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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