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黑龙江
海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C[2025]G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财金【2024】1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海伦市乡镇财政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伦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公开遴选 1家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项目按海伦市各乡(镇)和部门耕地面积划分确定承保份额,如下: 永和镇、向荣镇、爱民乡、长发镇、共合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控制价:0元。
2.6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服务期限预计为 6 25 天( 2025年 4 月 15 日 -2026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日期根据招标进度签订合同时确定)。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3.2.参与本次遴选机构的省级分公司需在《2024-2026年度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机构》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3.3在本市的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3.4在本市的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3.5接受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3.6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
( 1)以销售网点、“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等非市县级分支机构申请的;
( 2)非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代替县(区)级机构参加遴选的;
( 3)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
( 4)因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9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网址: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 .10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 .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