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山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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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5|
项目监管地:通山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通山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2420250600017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4-2025-00044
3、项目名称: 通山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3.828919 (万元)
6、最高限价: 83.828919 (万元)
7、采购需求:
名录牌维修、安装配套雨水管道、安装变电器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合同融资等政策等政策。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搅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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