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酒泉外场客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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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酒泉外场客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675-250JOC005065)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酒泉外场客运服务。
2.2.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为167万元。
2.3.标段数: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2家成交人,共享167万元合同额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应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如旅游客运、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与客运有关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3.2.应答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答申请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3.应答申请人提供至少提供3辆为采购人服务的自有车辆(商务车或越野车或中巴车),且购置时间不得超过6年;注:
a上述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运行年限以行驶证的注册时间起至应答截止日止;
b自有车辆:车辆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为应答申请人。
3.4.应答申请人2023年1月1日(发票开票时间)起至应答截止时间,须具有客运类服务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须体现合同内容及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5.应答申请人具备给采购人提供用车服务的能力,车型包括5座轿车、7座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等,且所有车辆已行驶公里数不得高于40万公里,提供车辆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各类保险,应答申请人提供用车服务承诺(格式参考第四章6.5)。
3.6. 应答申请人须提供《保险购买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 应答申请文件格式6-1”)。
3.7.应答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及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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