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大赉乡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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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大赉乡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投字【2020】99号《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安市大赉乡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大赉乡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大安北起经永昌村、嫩江村与育才路交汇
2.3建设规模:兴工路市政道路、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市政管网消防给水、市政管网雨水工程、市政管网采暖工程等;捺钵大街市政道路、园林绿化、道路明、通信工程、市政管网消防给水、市政管网雨水工程、市政管网采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次就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2.6 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计199日历天 ;
2.7 最高投标限价:54669312.00元;
2.8 质量要求: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规定执行。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大安市大赉乡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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