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新建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功能教室改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新建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功能教室改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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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5|
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新建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功能教室改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3034-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5-00338
3、项目名称: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新建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功能教室改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6 (万元)
6、最高限价: 96 (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新建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功能教室改建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人防设计、精装修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相关服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规划审批后按进度15天内提交各阶段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024年11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磋商供应商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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