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绿化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张家川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绿化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TGZC2025-059
项目名称:张家川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绿化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551.6490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张家川县2025年生态功能区绿化提升工程(具体要求、技术参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信用天水”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小微企业预留方式为全部预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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