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占比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填池小区三期工程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磁山路以北、荀子大街以东、响堂路以南、新区经一街以西。 2.1.3项目建设规模:新建13#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14#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15#住宅楼(地上3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为113366.03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7366.48万元。 2.1.4招标项目规模:本工程13#、14#、15#住宅楼各配备4部电梯,共配备12部电梯,均为消防兼无障碍电梯。招标规模约300万元; 2.1.5交货及安装周期:招标人安排生产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电梯(12部)采购及安装、测试、试验、检验、调试、交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如是销售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否则均按无效投标认定) 。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 3.1.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