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星海福佑产后康复中心月嫂服务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SZS)000057
项目编号: RXH采【2025】-002号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星海福佑产后康复中心月嫂服务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2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2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承诺书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 2 :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 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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