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龙港镇人民政府本级阳新县龙港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阳新县龙港镇人民政府本级阳新县龙港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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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7|
项目监管地:阳新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阳新县龙港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131-2025CG-0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222-2024-03245
3、项目名称: 阳新县龙港镇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31.589256 (万元)
6、最高限价: 131.589256 (万元)
7、采购需求:
龙港镇范围内39个村(或社区),共3200处垃圾投放点、7000多个垃圾桶的垃圾清运。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依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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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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