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集团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配合项目-比选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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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集团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配合项目-比选公告(比选编号:0675-250JOC005066)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京地铁集团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配合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为其中的:
标段1:南京地铁集团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配合项目。
比选范围:本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南京市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情况;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5、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效益情况;
6、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7、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8、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为:
(一) 响应人的基本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比选服务。
2 响应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 响应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响应。
(三) 其他规定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响应:
2.1 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申请人;
2.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2.4 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1 17:00附件下载
南京地铁集团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配合项目-比选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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