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妇女儿童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2025-TP-02
项目名称:妇女儿童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9,9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优质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谈判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供应商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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