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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公开招标公告(项目GZZJ-2024FW-03)

发布时间:2025-03-14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2024FW-03
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50,000.00元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工作量。
采购包2(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二)):
采购包预算金额: 2,730,000.00元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工作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或者以合同分包形式进行【本项目要求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则必须“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则必须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70%;(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形式”,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比例达到本项目所要求的预留比例【即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则对其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2)联合体中,如中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比例未达到本项目所要求的预留比例【即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则必须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投标时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存在合同分包的情况下须提供),以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2(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或者以合同分包形式进行【本项目要求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则必须“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则必须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70%;(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形式”,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比例达到本项目所要求的预留比例【即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则对其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2)联合体中,如中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比例未达到本项目所要求的预留比例【即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则必须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比例不低于70%)。【投标时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存在合同分包的情况下须提供),以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需具备以下⑴⑵两项检测资质条件:⑴符合以下①②两项要求其中之一:①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资质核准项目范围必须包含起重机械类别(定期检验:塔式起重机、升降机);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批准项目检测对象必须包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⑵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批准项目检测对象必须包含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注:①如独立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上述⑴⑵两项全部资质。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主体单位需要具备第⑴项所需要求资质,如为合同分包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主体需要具备第⑴项所述资质要求,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其余各方则按照《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所约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具备相应资质,但必须保证全部各方整体资质范围应覆盖上述⑴⑵两项全部资质范围。③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如以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形式投标,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及具有的相应资质。】
(4)本采购包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须明确主体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1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体、其余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采购包2(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及评估(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需具备以下⑴⑵两项检测资质条件:⑴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通过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⑵符合以下①②两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条件其中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3项检测机构专项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至少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见证取样检测”3项检测机构资质)。(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文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住建部 令第57号)规定。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注:①如独立投标,供应商应具备⑴⑵两项全部上述资质。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体单位应具备第⑵项资质;如为合同分包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主体应具备第⑵项资质,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其余各方则按照《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所约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具备相应资质,但必须保证全部各方整体资质范围应覆盖上述⑴⑵两项全部资质范围。③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如以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形式投标,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及具有的相应资质。】
(4)本采购包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须明确主体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1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体、其余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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