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演艺中心闽剧院剧场建设代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委托, 对[350001]0624[CS]2025001、海峡演艺中心闽剧院剧场建设代建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海峡演艺中心闽剧院剧场建设代建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0624[CS]2025001
项目名称:海峡演艺中心闽剧院剧场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200.00元
采购包1(海峡演艺中心闽剧院剧场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911,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11,2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从签订委托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按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约定)。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在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五项中的其中一项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⑤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公司。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1.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2.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3.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部分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承诺不存在前述不得作为代建单位的情形,否则响应无效。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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