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四川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投资〔202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投资〔20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2.2建设规模:本次提升改造工程按照现状处理规模0.5万m3/d,提升改造内容:改造污泥处理系统、新增臭气收集及处理系统、改造一体化氧化沟曝气系统及排泥系统、改造中控室、更新老旧电仪控及工艺设备,整改厂容厂貌等。
2.3项目总投资:998.21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0至1个)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