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TSZX-202503SL-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X-202503S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洪港河系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
建设规模:治理河道总长7.615KM,包括河道清障1.997KM、岸坡防护8.976KM,其中左岸5.362KM;右岸3.614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13。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1.3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类似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1.4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以上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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