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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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NKMZB25058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机房建设
2.3 数量:1 套
2.4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溪基地。
2.6 项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 5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房建设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类型:总体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资质证书复印件,只须提供具备以上有效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中标,则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加盖公章的此资质证书复印件送招标人审查。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6 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良好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内容中带有“复印件无效”(只针对复印件)或“仅适用于 XX(非本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及资信证明内容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则该资信证明不予认可。
3.3 业绩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严重失信”的负面信息,须提供开标日前 30 天内的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并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具有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 ① 024年 12 月的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0 天内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 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 ② 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中的任意 1 个月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 ③ 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投标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投标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5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当 UPS 和精密空调非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时,须提供 UPS 和精密空调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3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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