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审核复审
江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 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18]17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结算审核复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城胜利路北侧(原灌云县公安局看守所地块) ;
2.2 工程规模: 工程建安造价约 1.48亿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
1 | 灌云 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616.904444 |
2 | 灌云 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501.074 |
3 | 灌云 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乐居华府10KV配电工程 | 1507.171773 |
4 | 灌云 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 | 12203.123895 |
2.3 招标范围: 结算审核复审 ;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0万元(不含效益收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5 服务期: 60 天内出具报告,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具体安排为准;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 土建专业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 (在有效期内)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至少配备 3名项目组成员,其中 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2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名。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 必须为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 及项目组成员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 提供 2024年8 月 —2025年1 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3.6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 业绩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结算审计业绩。
注:( 1)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时间均以咨询合同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
(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 不予认可 。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其他 要求:
3. 8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 〔 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 8 .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 格式见附件 )
3.8.3 本项目为结算审核复审,第一次结算审计单位(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 要求。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9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根据苏建规字 〔 2017〕1号 文、苏建招办 〔 2017〕7号 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 当有效投标文 件 ≥7家时 , 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 后进行平均 ; 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家时 , 剔除最高报价 (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 后进行算术平均 ; 当有效投标文件 ﹤ 4家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最高投标限价 为 B , 则 :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l - Ql , Q 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 1、 K1值在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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