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025-2026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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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2025-2026 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540STC30791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1. 招标条件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2025-2026 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招标项目为 自筹 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2025-2026 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2025-2026 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项目招标数量:2025-2026 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1 项。
主要服务内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科研生产区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指野草落叶、剪枝除草、死树枯枝、垃圾等)及单个垃圾存放点 1 立方米以下的零星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及消纳。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star$ 服务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本部科研院区、71 楼青年公寓、永丰院区。
$\star$ 服务期限: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6 年 4 月 6 日,共计 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等许可经营的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此外, ① 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②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且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提供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的不能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说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3)投标人须具备清运消纳生活垃圾的专业资质,根据投标人清运消纳生活垃圾的方式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提供对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 如投标人自行清运消纳生活垃圾,需提供: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复印件须盖公章); 垃圾消纳场所出具的消纳证明或双方签订的消纳合同/协议(复印件须盖公章);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拥有的专项作业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盖公章)及车辆图片。① 如投标人有偿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生活垃圾的清运和消纳,需要提供:
由环境卫生服务部门的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或双方签订的协议(复印件须盖公章);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 80 万元及以上的已开始提供服务的一项类似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指清运消纳生活垃圾的服务业绩,近三年指服务期在 2022 年 1 月1 日至今,服务期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或合同期限为准;其中,(1)已签订合同但未开始履行合同的无效;(2)合同中无明确服务期或合同期限时间的,供应商客可提供本项目有效的服务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依据。(提供首页、关键页、金额页、大签页并加盖公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9 17:00附件下载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2025-2026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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