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2025年塔桅施工服务(增补)项目采购事前公示
湖南
-株洲市
中国铁塔株洲市分公司 2025年塔桅施工服务(增补)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 HX-202500035-037,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株洲市基站塔桅施工,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管塔、景观塔、三管塔、角钢塔、支撑杆、 H杆、仿生树和各类钢结构社会资源等杆塔增加天线支臂施工服务及相关辅材提供;建筑或者构筑物上新增天线支臂施工服务及相关辅材提供;景观塔拆除灯具、美化外罩、广告牌、平台等附属设施,单管塔、景观塔、仿生树和三管塔的垂直度 调整 的施工服务;拉线塔、拉线桅杆、拉线抱杆等拉线塔更换拉线的材料提供及施工服务;铁塔基础包封及二次浇注的拆除及复原的材料提供及施工服务 。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 25.00万元,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9%,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7.2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二、 直接采购 供应商
南京贝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三、 直接采购 原因
依据总部《关于修订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 202 4 〕 284 号)规定第十 九 条第(五)款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 直接采购 方式进行采购: 4 .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依据总部《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 2023〕234号)规定中第四十九条“现有批次集采份额已执行到接近临界点,但新批次集采结果未发布,如有紧急需求,省分公司采购需求部门应组织研判空档期需求并提出采购申请,省分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采购确保供应不断档,在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招标范围以外的,可向现有集采结果的中标/中选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采购”
由于现有 采购 份额已执行到接近临界点,但新批次集采结果未发布,为了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及服务不断档,拟从原供应商处进行采购,符合总部上述文件要求。
因此建议本次 直接 采购 邀请供应商为 :南京贝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 5 年 03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03 月 17 日,共 3 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