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下头方生态清洁小流域(麻阳河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陵县下头方生态清洁小流域 (麻阳河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3 月 25 日 10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H11CG2025FW573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50070号)
项目名称:南陵县下头方生态清洁小流域 (麻阳河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 20万元
最高限价: 320万元 (本项目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最高投标费率:100.00%)
采购需求:南陵县下头方生态清洁小流域 (麻阳河片)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标,该项目位于南陵县境内,主要涉及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淤、砌石工程、水土保持、绿化补植等,工程实行总承包(包括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0日历天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 是 ;本项目牵头人须具备供应商资质要求中( 3. 1 ) 设计 资质,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 成交 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 成交 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本项目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 响应 文件中; 响应 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 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 要求:
本采购项目 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设计资质: 具有 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 水利 行业 乙 级 及以上 ;
③工程设计 水利 行业( 水土保持 )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
3.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 三 级 及以上 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信用要求:截至 提交 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机关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