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中央空调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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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中央空调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中央空调安装项目(三次)
2.2 招标范围:拟对许昌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一层夹层、二层进行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建筑面积约 1294 平方米。
2.3 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质保期(含设备维保):三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3.2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任一子项目的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参加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将被拒绝。
3.3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
3.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8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
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1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 0 2 5 年 3 月 1 7 日 0 9 时 0 0 分 至 2 0 2 5 年 3 月 2 1 日 1 7 时 0 0 分(北京时间),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3 CA办理及招标文件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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