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6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龙井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的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BYZB202509
项目名称: 龙井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贰佰贰拾贰万元整 , ¥2,22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 2,220,000.00 元(投标价超过此价格为废标)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龙井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数字法庭(含软硬件)进行采购,共计6套。本项目需通过接入全省统一的音视频管理云平台,打破传统科技法庭以庭审主机为核心的建设模式,降低法庭信息化建设及运维成本,本系统提供本地、远程、互联网多种场景的混合庭审模式,实现庭审过程笔录转写、电子质证、电子签名等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应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法庭庭审质效,推动法院庭审全流程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合同履行期: 设备到货期限为2025年5月30日,项目验收不晚于7月30日。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供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 目 不允许 联合体 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是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 依法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1-2023)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2信誉要求: 3.2.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在近三年(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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