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南站货场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海南
海口南站货场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技术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NTLGS2025-15
1. 采购条件
本磋商项目海口南站货场扩建工程,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海口南站货场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既有海口南站位于海口市长流区美鼎村东侧,车站总占地约285亩。北距海口站5km,为海口枢纽唯一货运站。该站有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到发线有效长650m,旅客基本站台1座(300m×6m×0.5m),车站对侧设有50万吨货场1座(配有货物线4条、牵出线1条)。
2.2 服务内容: 全面承担海口南站货场扩建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题报告等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2.3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时止。
3. 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仪器设备、资金方面满足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3月至2025年3月)承担过1项及以上大中型铁路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技术服务工作的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4)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近5年(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不少于1项类似铁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2 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磋商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磋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磋商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磋商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 / 。
3.3 联合体磋商响应要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4.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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