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商南县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南县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商洛市商南县聚贤街中段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HH2025-HW-007
项目名称:商南县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商南县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南县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南县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原件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 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近一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5)提供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 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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