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头陂坑流域支流整治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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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头陂坑流域支流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太和镇头陂坑流域支流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镇头陂坑流域支流整治工程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白发改投批〔202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 $\underline{{00%}}$ ,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太和镇头陂坑流域支流整治工程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2.1.3工程建设规模:对太和镇头陂坑流域河涌进行整治,整治总长6.768km,其中头陂坑长1.620km,洄龙停坑及分支长1.380km,长排迳坑长0.893km,彭屋坑长1.525km,黄葛坝坑长1.350km。包括河道护岸整治、堤顶道路建设、桥涵改建、水陂改建等。河涌堤防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19705.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03.46万元。(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2.3监理服务期: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109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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