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检测设备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5]-00083号 ;
2.项目名称: 吉林市职业病防治院放射检测设备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标段划分: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6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
7.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与调试 ;
8 . 供货地点 : 用户指定地点 ;
9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1 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 2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 工业 ;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号);
(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8)本项目 为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 如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 9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 2007 〕 119号) , 本项目标项 2 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 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 ;
3.2(1)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经销商适用);
( 2)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生产商适用);
( 3)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3.7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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