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2-NCZX-C2025-0001
项目名称: 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5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为修复沛县南四湖生态环境,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水环境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法〔 2023 〕 10 号)》文件要求,结合沛县南四湖生态本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深化南四湖山水项目研究,按照生态良好的要求,统筹考虑人与自然关系,科学组织编制沛县南四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 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4.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若供应商 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一级证书及土地规划机构推荐甲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