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建兴村等8村居四好路硬化工程
重庆
高峰镇建兴村等8村居“四好”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峰镇建兴村等8村居“四好”路硬化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0 25 】 3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 高峰镇 。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垫江县高峰镇红星村、大井村、东风村、高峰社区、建兴村、界尺社区、民主村、关荣村境内,共23条线路,路线总长4.26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 Ⅱ 类标准,具体标准路幅分配如下 : 基宽 4.5m 横断面布置形式(满铺):0.5m(土路肩)+3.5m(行车道)+ 0.5m(土路肩)。 所有线路均为现状土路基道路硬化,平纵线型均按现状道路线型进行拟合,项目全线无桥梁段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950000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279769.00 元
2 . 4 比选 范围: 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 . 5 工期 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 比选申请人 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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