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 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 (网址: ) ,并于 2025年4月7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Y202503-009;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316.2388 万元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 316.238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 划分 6 个 采购包 , 各包所需 卫生 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采购需求明细表所含内容,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兼投 不得 兼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明细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合同一年一签, 供货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天内。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质量标准: 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03包、06包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其它包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被 “ ”网 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 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 ,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5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 的 ,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6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7 供应商 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 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