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绕二镇重溪村小坞边坡治理工程
江西
德兴市绕二镇重溪村小坞边坡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兴市绕二镇重溪村小坞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 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德 发改 行政 字 [202 5 ] 32 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德兴市教育体育局 。建设资金为 上级专项及一般债券资金 ,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 进行 施工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德兴市绕二镇重溪村小坞边坡治理工程
2.2 项目地址 : 德兴市绕二镇重溪村 ;
2.3 招标规模 :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 3174285.13 元 ; 要约价 3015570.87 元;
2.4 工 期 : 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5 标段划分 : 划分为 1 个施工标 :
2.6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坡面土方开挖 14795.4 立方米 + (截)排水沟总长 1375m+ 小乔木 350 株 + 喷播复绿 8500 平方米、涉及总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 。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7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①企业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 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 )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 可以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且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③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或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 本企业 连续 6 个月 以上 ( 不含开标当月 ) 的社会保险证明 (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中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补偿。
(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报名资料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 , 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 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 提供网页截图 )
(8)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提供承诺书 )
( 9 ) 报名单位自公选报名之日起(含公选报名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10 )报名单位自公选报名之日起(含公选报名之日)前无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及公选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11 )查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时请各报名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 APP ,以便开标现场查验,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 APP ,无法现场查询的视为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报名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4 份 。 (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 ( 书 ) 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 ) ,以上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中选单位将被取消资格并保留向其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4. 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3 月 25 日 09 : 00: — 10:00 分前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 ) 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好本单位的上述有关资料到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兴中心 报名 。
注:请各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小额工程 ( ,并 在交易系统中 报名及 获取相关资料。
5. 开标时间、地点
5.1 开标时间 :202 5 年 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所有申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 ) 持 身份证原件 出席本次招标会。
5.2 开标地点 :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兴中心 ( ( 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 德兴市行政中心 4 楼)。
5.3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 :
6. 开、定标程序
6.1 报名序号对应摇号公选号,当报名单位超过 15 家时,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 15 家备选承包商,并宣布备选承包商名单,其他报名单位退场;当报名单位在 15 家(含 15 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宣布备选承包商名单;当报名单位不足 3 家时,则由项目业主自行邀请补足至 3 家及以上,作为备选承包商;
6.2 确定候选承包商。由项目业主在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摇号依次抽取前三名为项目候选承包商排序人(第一个抽取的为第一排序人,依此类推)。再由项目业主会对候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签订履约承诺书。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查验介绍信、法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等资料原件,以及确认项目拟派负责人,并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承包商签订履约承诺书。若经查验,对无法提供原件或涉嫌造假等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不签订履约承诺书的,剔除出候选承包商;项目业主再次从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摇号抽取递补(排序依前序后延),并再次进行资格查验,直至经查验合格并签订了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为 3 家。
6.3 确定中选承包商排序人。对上述 3 家经查验合格并签订了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按随机抽取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即为项目中选承包商排序人,推荐第一排序人为中选承包商,排序结果由招标人和中选承包商当场签字确认。
6.4 中选承包商中选后,到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如未办理,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6. 5 如有质疑或问题,请在摇号前提出,摇号开始后恕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提出任何问题或质疑。如遇到特殊情况,由监督小组决定。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项目公告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小额工程 上发布 ;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阶段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若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的原因,要求更换三大员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 的,必须上报招标人审批。
7.4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6 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7 本批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7.8 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7.9 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10 按相关要求执行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