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锅炉包烧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锅炉包烧服务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下同)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7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M-2025-02-00181-JLZX2025-100C-F;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锅炉包烧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305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锅炉包烧服务外包(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其中一台常压蒸汽锅炉需要供热延长时间,时间延长至2026年10月20日);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可由司炉工担任,需同时具有供热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质及司炉证。
3.2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不得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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