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3-17
项目概况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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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项目概况: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采购人法律顾问单位
二、 商务要求
1、项目预算:78万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4、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本项目按采购人要求,一年一签服务合同,符合条件可以续签。本次采购为第一年固定取费及预算,第二年固定取费及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本项目固定取费中已包含各项税费。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6、服务地点: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服务范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电力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及所辖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通辽管理部的涉法涉诉事务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相关事项。
8、中标人确定:授权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9、付款方式:
(1)完成合同服务时限的1/2时,中标人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至合同期结束,服务全部完成,中标人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采购人支付余款。
10、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投标报价须按总价报价及折扣率分别报价。
(2)年服务费:年服务最高限价78万元,投标人的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折扣率:依据《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的收费标准报折扣率(折扣率=折让后服务费 ÷ 标准服务费×100%。例如:项目折让后服务费为40元,标准服务费为100元,则折扣率为:40元÷100元×100%=40%)。最高限价为《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收费标准的50%(例如有效报价为49%、48%、47%……,无效报价为51%、52%、53%……),投标人的折扣率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折扣率按百分比报价,百分号前的数字保留至个位)。
三、 服务要求
1.服务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需同时提供保密服务,签订保密合同并履行义务;
(2)切实为采购人利益考虑;
(3)保证采购人重要会议的出席;
(4)采购人交办的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分析报告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5)以采购人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案件应在开庭前及庭审后3日内主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风险;
(6)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须由6-8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并保证至少2名坐班律师,其中律师服务团队负责律师须为执业经验15年以上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
2.服务合同价格的确定
(1)为采购人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及数量不超过160件(含160件)的诉讼案件无需另行报价,其服务费包含年服务费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
(2)为采购人提供超过160个诉讼案件之外的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按“《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折扣率”计算单个案件的服务费。
(3)除上述第(1)、(2)款产生的服务费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关于提供律师服务的收费
(1)年度日常法律服务的收费
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年度日常法律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年服务费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合同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收费
合同期限内年度代理不超过160件(含160件)诉讼案件,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超过部分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按以下第(3)、(4)款规定执行。
(3)代理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此部分无须另行报价,中标合同签订后,按此标准执行。
(4)代理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争议)标的额,按《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的收费标准折扣率确定。
(5)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外阜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与案件办理相关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年服务费当中,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4.所有需报折扣率确定的法律服务(含诉讼及非诉讼)内容,依据《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的收费标准*折扣率确定。
5.法律服务收费封顶价
(1)单个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案件,以收费标准计算后,如大于3万元人民币,则实行3万元人民币封顶价,超出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计取。
(2)单个案件多次诉讼,代理费累计如大于10万元人民币,则实行10万元人民币封顶价,超出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计取。
(3)代理同一个事件引起的集体诉讼案件,代理费累计如大于10万元人民币,则实行10万元人民币封顶价,超出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计取。
(4)其他法律服务按本项目收费标准计算后,如大于10万元人民币,则实行10万元人民币封顶价,超出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计取。
6.具体项目要求:
⑴就采购人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分析,提供法律依据。
⑵草拟、修改、审核采购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⑶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非诉的重大纠纷。参与企业职工投诉案件的调解和仲裁,避免采购人发生恶性上访和不良投诉,推动采购人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⑷ 代理采购人积极追讨债权,出具有关律师函件,获取主张债权的有关证据。代理采购人相关的一系列资产评估、抵押、拍卖、清收、执行等法律事务,保证实现采购人资产债权回归、产权回归、不良合同解除。
⑸ 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诉讼、调解、仲裁和执行案件。代理以采购人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服务。力争采购人涉诉涉法案件零败诉。
⑹ 应采购人需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⑺ 提供与采购人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⑻ 就采购人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⑼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采购人要求,就专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阐明其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并拟定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提供有关的法律信息资料。
⑽ 应采购人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⑾ 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及专业指导。
⑿ 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见证有关重大法律活动。
⒀ 对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⒁ 各类经采购人认定的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以及采购人所需的其他法律事务服务。
7.特别要求:
(1)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须由6-8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并保证至少2名坐班律师,其中律师服务团队负责律师须为执业经验15年以上律师。
(2)合同期限内年度代理诉讼案件及项目贷款类案件共计160件以内(含160件)不再另行付费。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按采购人要求一年一签服务合同,符合条件可以续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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