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初级中学校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中心学校实施后勤劳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7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042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中心学校实施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中心学校实施后勤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小明 、 陆秀芳 、 刘承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8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8万元。 收取对象: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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