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方达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重2)(HCZC2025-J1-990029-FDTX)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重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1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ZC2025-J1-990029-FDTX
项目名称: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重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 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重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动力设备安装工程(重2)安装调试,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980000
合同履约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指定位置要求全部完成安装和调试,并达到供电局验收合格条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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