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辽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西岗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大连西岗国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预算:3200万元(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将于开标前3天公布,如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 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数量共计 174 台。主要更换电梯轿厢、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驱动主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 招标范围: 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数量共计 174 台。主要更换电梯轿厢、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驱动主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 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共计 45 日历天(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及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4.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 2 )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截至开标时间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者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 -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4.6 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
( 6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7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8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9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0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11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12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相互任职。
( 13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5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6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2个及以上投标人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参与投标的,经查证属实,则被授权的投标人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7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个月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4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